福州市统计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职权公开
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22-01-04 字体:【】【】【

  榕统〔2021〕68号                          签发人:彭锦华 

  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福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法治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筑牢思想之基,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学好学深学透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进学法用法水平。今年我局先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统计文件精神,筑牢防惩思想堤坝。突出以上率下,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迅速跟进、深学细化,推进学习入脑入心。持续深化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思想认识,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坚持领导带头学、干部跟进学,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培训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依法统计认识,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6次,党组会组织学习2 次,专题培训组织学习1次。通过持续深化《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理解、再领悟,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计干部人人都是防惩统计造假的宣传员、执行人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学习5次,特邀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学习党史永葆初心,廉洁履职不辱使命”的主题讲座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前行的力量。通过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历练,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弘扬优良传统,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中走前头作表率。

  四是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向系统外延伸,为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解读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福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形式研究法治工作,统一谋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全局工作中。

  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依法统计工作,我局党组积极谋划,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推进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创新发展,召开党组会对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工作要点》等,对今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并在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落细落实防惩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规定,认真落实上级统计机构关于防惩的各项部署要求,建立市区两级防惩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统计干部在防惩工作中的责任。把防惩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防惩工作,确定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持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三、坚持真抓实干,依法统计迎来新局面

  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机制。市统计局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沟通协作,联合制定《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府统计机构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持续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和做法。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共废止或宣布实效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33件。

  认真完成统计督查相关任务。前期筹建领导小组,实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督察相关情况,同时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开展自查,抓紧督察工作的落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组入驻期间成立工作专班,聚焦督察内容,配合保障统计督察组对我市及延伸区的统计督察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抓早抓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数据报送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审核。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评估办法,优化数据管控流程,从制度上规范数据生产全过程;加大对数据准确性、合理性、关联性审核力度,数据上报期间做到随报随审,对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加强对企业申报统计数据与应纳税额的审核比对,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开展经常性核查,对于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要求核查对象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加强企业名录库动态维护管理。严把新增企业入库关,强化拟入库企业统计数据原始凭证等资料审核,及时入库新增单位,更新、清理、变更注吊销单位,保证名录库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举办全市统计知识培训班,全市各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经济建设领域干部共300人参加了培训,确保换届前后县区、乡镇领导干部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 “四上”企业统计大培训,历时16天,先后赴12个县(市)区,累计培训49场次,培训企业、基层统计人员1.4万人次。不断转变培训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和培训实效。

  四是深入一线加大加密业务指导力度。发挥统计服务小分队快速灵活的调研指导作用,深入一线指导基层、企业,帮助业务薄弱县(市)区补齐业务短板,进一步深化了相关人员对统计工作和规范化要求的理解,增强了依法依规统计意识。今年以来,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100多人次,走访指导企业(项目)200余家。

  五是持续深化统计基层改革。以鼓楼、连江为试点,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员,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结构不断优化。指导长乐区总结乡镇基层基础统计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形成《全面推行专职辅调员制度  着力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报告,并在全市进行推介。

  五、推进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监督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入库人员名单,引入新鲜血液,充实执法力量,不断优化统计执法队伍。积极推送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实践锻炼,在实践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2021年4月,首次采用省市联合模式对福清市、永泰县有关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共立案查处5起违法案件。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向统计调查对象介绍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情况,解读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以及退出机制。落实《关于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帮助统计调查对象提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围绕着规范执法要素对各县(市)区案卷进行评查,印发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六、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

  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把握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报纸、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号视频直播等方式以案释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言”宣传工作模式。9月份分别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通报统计违法案例,以案示警。

  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志愿者服务活动、日常走访企业调研等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月8日在《统计法》颁布38周年之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主题开展“统计法进机关”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现场咨询和统计法律服务等方式,使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七、依法组织统计工作,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抓准经济发展支撑点,找出薄弱环节并提出有效措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充分应用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门户网站,及时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加强数据发布解读,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加强经济形势监测研判,聚焦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强省会战略,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为强化预期管理、提高经济决策科学性提供更坚实的数据支撑。

  扎实推进制度方法改革。持续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三大改革,在全市推广应用“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探索建立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承办数字经济统计研讨会,分析研判新动能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等国家级统计改革创新试点落地,为全省统计改革提供“福州方案”。

  八、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福州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推进传达学习走深走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强,有的还只停留在传达层面,结合实际推进落实举措还不够扎实。

  (二)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乡镇统计工作开展不平衡,统计任务繁重和统计力量不足矛盾依然存在,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升。

  (三)统计培训跟不上发展变化的需要。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统计制度和规范化要求也不断更新,统计知识培训虽然有开展,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对新形势下的统计办法和规范化要求掌握不深不透,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九、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落深落细落实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加强各专业培训、指导、审核等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继续改进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管理,不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联审,执行常态化走访核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定期到基层指导乡镇(街道)加强统计规范化工作,指导企业正确理解统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台账。强化排忧解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帮助部门和基层理顺统计工作关系,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效能。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主动做好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强化执纪监督。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对执法薄弱地区开展重点专业轮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监测和预警预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数说”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福州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15日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