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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福州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24-03-20 字体:【】【】【
 榕统20241                             签发人:杨航

 

福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学习,发挥领学促学“头雁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相关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局领导两次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8月邀请局法律顾问李俊林律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法治讲座,讲座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及外延”“依法行政的意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案说法”等四个方面,对相关知识进行诠释,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红线”不能踩,“底线”不能破的意识。

(二)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研究部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到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统计法治建设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统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立足统计实践,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在榕落地生根

(一)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机制。我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认真汲取上级最新深化统计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修改完善,草拟形成《福州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86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并印发,进一步明确我市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夯实依法治统的工作基础。

(二)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的信息沟通,及时向巡视巡察机构提供对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全年累计向市委巡察办提供21家次被巡查单位相关监督检查材料。

(三)推动统计监督融入监督体系。按照《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府统计机构进一步加强协作配的意见(试行)》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对接,通过协作配合机制,坚持重要工作随时会商,重大事项随时研究。认真学习《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试行)》,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做好我市监督贯通协同工作。

(四)扎实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全市统计系统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紧紧围绕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自查自纠、专项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推动严肃追责问责等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起底,后续将按相关程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各种统计造假行为。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质效

(一)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将统计法纳入本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2023年,福州市委党校在6个班次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学内容,通过详实的统计法律法规讲解和具体的统计违法案例分析,有效提升参训学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全年全市各级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学累计24场次,实现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覆盖,对我市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二)加强统计执法人才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11人通过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资格。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累计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51人次,增加执法人员执法实践,提升全市统计执法能力水平。

(三)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完善法律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聘请专职律师团队作为局法律顾问,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实践优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推动全市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依法履职尽责,各项统计工作扎实开展

(一)全力推进五经普工作。一是先行先试,福清被列为五经普全省综合试点单位,总结提炼出三种登记入户模式,鼓楼区推行部门联动核查机制和区街联系小组“一对一”专人负责机制,初步摸清鼓楼区楼宇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单位数量和行业发展情况。二是强化保障,成立市级五经普领导小组,全市12个县(市)区及高新区落实普查经费,完成“两员”的选聘和经普平台系统的导入工作,编制两员身份证码校验公式,在全省推广使用,提升“两员”身份的核验效率。三是全面铺开清查,分赴各县(市)区随机抽取1-2个普查小区,对该小区清查底册中10%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实地检查,抽取县(市)区清查底册中1‰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电话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清查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联动部门,积极突破部门“壁垒”,走访调研市金融局、税务局、商务局、大数据委、邮政管理局、体育局等部门,收集整理分行业分县区的名录底册及人员数等相关增设指标,帮助“两员”进一步核实行业代码及行业规模。

(二)建立健全纳统机制。一是完善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服务机制。积极摸排入库纳统储备,形成新增企业清单,挖掘有潜力的企业,重点培育跟踪,夯实申报入库、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工作责任,推进“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强化达规入统做到“颗粒归仓”二是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基本单位界定准确,属性指标表内、表间指标匹配,逻辑关系无误,提升单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提高“四下”抽样调查单位样本的代表性、有效性。每个季度对样本村(居)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联合相关专业职能部门,跟踪培育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规下企业,确保新成长达规企业“及时发现、重点跟踪、顺利纳入”。

(三)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建立GDP专业联合会审制度,持续开展每月GDP估算和支撑性指标预测分析,强化重点专业、企业数据运行跟踪监测,重点关注全国和兄弟城市经济运行情况,灵敏预判走势问题。二是全面强化统全统准的基础数据支撑,认真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指导和督促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如实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数出有据。三是加强源头统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除了自带的审核公式外,结合“一套表”中编写审核公式、导出数据人工进行审核,出现逻辑和审核错误的,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进行核实修改,做到即报即审,确保统计数据逻辑合理、真实可靠。

五、深化督察检查,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福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完成对罗源县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102家次统计调查单位,依法对1家统计调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全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完成执法检查711家次,对18家统计调查单位运用一般程序立案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对福建省统计执法监督局移送的37家统计违法单位(闽统执监移字〔2023〕4号)开展立案调查,目前均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福州市统计局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8起,罚款54.7万元。同时,定时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法治工作成果。

(三)协助推动追责问责。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省统计局转交的统计违法线索。今年,针对省局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我局抽调人员配合市纪委监委相关线索处置部门,对上报省纪委的初步处置意见进行审核把关,依据查实的违法行为性质及情节,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

六、加强普法教育,统计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一)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福州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制定《福州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推动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坚持在现场执法检查工作中落实嵌入式普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对统计政执法的认知度,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赢得群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阵地。落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办法》,依托局门户网站、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在微信公众号增加统计法制宣传栏目,推送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全年累计发布普法信息18条。将普法宣传融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有关单位以及企业统计法治意识,全市各级统计机构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累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31场次,参训镇街领导及统计从业人员3200余人次。

(三)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借助融媒体做好公益普法活动,积极参与《我执法我普法》节目制作,利用普法现场直播与直播间互动访谈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法治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福州法治文明建设。

(四)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报曝光统计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9月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谁执法谁普法”专栏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依托重要节点抓实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均结合统计行业特色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网络视频学习和“法治福州”主办的知识问答竞赛,提升普法宣传的互动性和参与度。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载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转发法典相关普法知识等,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对宪法、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解读,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三是市、区、镇三级联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除发放宣传材料外,普法志愿者还用心为群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收获众多好评。

七、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有待加强。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链条长,面对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亟需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个别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的认识存在偏颇部分企业对统计的内涵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会计轻统计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统计仅为统计部门服务,配合做好统计调查意愿不足。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设置不健全,统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漏报、迟报、错报现象有发生。

(三)统计普法宣传的集聚效应还不够。全市统计普法宣传上下联动力度不够,普法宣传的形式创新性依然不足,针对性不够强,还尚未形成足够的集聚效应,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八、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福州市统计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内容,全方位多形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持续组织领导干部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和《汇编》进行再学习、再传达、再落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坚持把统计法治人才培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和规范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选拔培养统计法治工作优秀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统计执法监督“铁军”。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查办上级移送交办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扎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

(五)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入推进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把各种统计法律法规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充分发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导向作用。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结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统计局

   2024年1月4日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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