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统〔2021〕9号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现将《 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
作计划
2.福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州市统计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福州市统计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统计监督检查,提升监管工作水平,优化统计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抽查工作在福州市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保证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处。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及频次
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福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职责分工开展抽查监管工作。原则上,全年至少完成1次抽查。
2.明确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建立调整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依托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和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原则上,每个抽查事项的备查主体数量不低于该事项对应市场主体数量的5%。
3.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
召开“双随机”抽取现场工作会,根据《福州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通过电脑抽签软件随机抽取的方式,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所负责专业作为特定抽查事项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各专业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一定比例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对象进行抽查。抽取过程应拍照记录,检查名单签字留底存档。
4.制定检查通知书
制定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日期、内容、要点、方式及具体工作安排。
三、抽查时间
具体抽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四、检查内容
1.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情况,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等。
2.各县(市)区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的落实情况,执行遵守统计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
五、抽查结果运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本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的统计调查对象,将在“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并推送“信用福州”。
六、工作要求
1.各专业处室要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职责,及时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资料提供给局执法监督检查组,并认真地全程参与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执法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处室将抽查结果信息及检查案卷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政策法规处。
3.执法监督检查组在抽查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