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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9-04-24 字体:【】【】【
  

 

 

 

统监检〔2019〕1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闽清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州市统计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福州市统计局决定于4月下旬通过“双随机”抽取你县有关单位就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你县对《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社会宣传情况,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经济普查情况,普查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遏制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资料等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等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8日—30日(共三天时间)。

三、检查地点

闽清县统计局会议室。

四、检查组成员(共19人)

彭应根、朱 政、曹寿全、黄大豪、刘秀国、邱其忠、林 煜、吴 鹏、王盛华、陈云青、邓启亮、林  宇、石金桥、沈晓晴、张丽均、林巧丽、徐  林、龚元婷、吴学强

五、检查对象

重点是你县辖区内所有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调查对象、日常统计报表监测调查对象和农村基层农业统计工作及县普查机构。

六、检查内容和要求

重点检查普查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是否设立普查机构,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其他法人单位是否指定人员负责普查表的填报和数据收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是否将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2.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等是否按照规定整理了有关资料或按要求建立了统计台帐;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及时向当地经济普查机构提供了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3.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组织调查,是否存在违反普查方案和法定程序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时间以及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4.普查对象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有无侵犯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同时对各单位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情况,独立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工业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携带2018年年报表(B603-1表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或者B603-2表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和B604-1表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2018年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有关的财务总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产成品出、入库明细账、成本费用(制造成本)明细账、财务审计报告等为上报统计数据提供依据的资料。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应携带2018年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2018年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有关的财务总账、产成品出、入库明细账、成本费用(制造成本)明细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为上报统计数据提供依据的资料。

(二)能源消耗企业

应携带2018年度能源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煤、油、电、气等能源消耗产品的原始购进发票、结算单(或复印件)或其它购入凭证(或复印件)等材料。

(三)贸易企业

1.批发和零售企业应携带2018年年报表(E603表、E604表)和2019年1-3月份有关统计报表(E204-1表、E204-2表、E203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与贸易统计有关的财务总账及明细账、销售收入日记账、现金日记账、2018年年度及2019年1-3月分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2018年审计报告。

2.餐饮企业应携带2018年年报表(S603表、S604表)和2019年1-3月份有关统计报表(S204-1表、S203表)、2018年年度及2019年1-3月份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2018年审计报告、财务总账及明细账、收入日记账,2019年3月份收银台缴款签收单、点菜单等原始凭证。

3.住宿企业应携带2018年年报表(S603表、S604表)和2019年1-3月份有关统计报表(S204-1表、S203表)、2018年年度及2019年1-3月份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2018年审计报告、财务总账及明细账、客房收入日记账、餐饮收入日记账、2019年3月份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的原始凭证。

(四)建筑业(项目投资、房地产)

1.建筑业应携带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 》(C604-1表)、《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C604-2表)、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 C603表)及2018年4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204-2表)、相关统计台账、施工进度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2.项目投资企业应携带2018年1-12月月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或H206-1表)和四经普2018年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06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项目审批文件、项目立项(备案)书、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进度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设备购置付款凭证、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认定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款支付凭证、资产负债表、余额表或其他与固定资产账户相关的会计资料。

3.房地产单位应携带2018年1-12月月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和四经普2018年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604-1表)、四经普2018年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06表)、2018年年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财务状况》(X603表)以及统计原始记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统计台账和相关的项目审批文件、施工进度表、开发成本明细账及凭证等资料。

(五)服务业企业

应携带2018年、2018年1-2月、2019年1-2月的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一)、主要业务合同等。

  (六)劳动工资统计企业

  应携带2018年从业人员花名册,2018年度公司所有支出类的会计明细账,劳动工资统计台账等资料。

  (七)农林牧渔服务业企业

  应携带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八)农村基层农业统计

1.农村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乡镇统计机构建设和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统计工作流程规范化情况、统计台帐建立情况。

2.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18年定期报表、年报和2019年一季度的数据搜集、审核、评估、上报和使用情况。

(九)有关单位应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2018年度和2019年相关月份有关统计报表、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七、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拒绝提供检查资料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有关单位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和会计人员,在检查期间无特殊情况下不要外出,随时等候通知,配合我局检查组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强调: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带原件(不含指定带复印件的资料),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在检查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要求执行。

 

  附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福州市统计局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共106家)

 

一、规上工业、能源消耗企业(10家)

1.福建省闽清双棱竹业有限公司

2.福建省闽清新长江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3.福建省闽清富兴陶瓷有限公司

4.福建省闽清欧尚陶瓷有限公司

5.福州小神龙表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6.福建闽清聚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7.福建闽清山兴农工贸有限公司

8.福建达城电瓷有限公司

9.闽清航华木业有限公司

10.福州伯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规下工业企业(10家)

1.福州圣锦华实业有限公司

2.福建兴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福州启蒙实业有限公司

4.闽清美顺手套有限公司

5.福州圣锦华实业有限公司

6.福建省闽清易恒电器有限公司

7.闽清县省璜镇梅源水电站

8.福建省闽清云福陶瓷有限公司

9.福建省闽清恒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10.福建亿凡艺术品有限公司

三、贸易企业(20家)

1.福建福顺通实业有限公司

2.龙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福州市卓伟达科技有限公司

4.福州市源太科技有限公司

5.福州鑫玉田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6.福州盛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7.闽清县阿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8.福州市晟荣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9.福州神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福建餗哥食品有限公司

11.闽清县瑞博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12.福建省垅上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13.福州市大金龙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14.福建省六叶亲农产品有限公司

15.福建省闽清县兴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16.闽清县佳客来牛排馆

17.福州黄楮林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18.闽清大明谷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19.闽清启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20.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筑业企业(项目投资、房地产)(20家)

1.福建省拓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瀚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天宇华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

5.福建金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福建闽清一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福州腾泽建筑有限公司

10.福州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闽清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福建中德置业有限公司

13.福建省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福建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闽清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福建豪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福州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

20.闽清深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服务业企业(20家)

1.闽清县邮政局

2.福建创鑫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3.福建序源堂陶瓷文化有限公司

4.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公司

5.闽清县联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6.赛斯科医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7.闽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8.闽清县中航美丽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9.福建闽清华晨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10.福建利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1.福州昌杰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2.福州莎妍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3.福州享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4.福建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福建维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6.福州榄潘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7.福州金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8.福建医健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壹创汇医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0.福州赋声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七、劳动工资统计企业(14家)

1.福州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

3.福建豪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福建省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福建省闽清恒昌置业有限公司

6.闽清县安仁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7.闽清县建筑设计院

8.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闽清县盛发供销投资公司    

10.闽清县粮食购销公司

11.福州榕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2.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13.闽清县恒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闽清华山医院有限公司               

八、农林牧渔服务业企业(10家)

1.福建闽清久源橄榄专业合作社

2.闽清县山源橄榄专业合作社

3.福建省闽清神天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闽清县清溪果蔬专业合作社

5.福建省闽清县农业机械公司

6.闽清县佳家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福建省芝溪岭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8.闽清县霞美农业专业合作社

9.福州恒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闽清县晓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九、农村乡镇(2个)

1.坂东镇

2.雄江镇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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