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统〔2020〕3号
关于批复福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2020年预算的通知
福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行(指)〔2020〕24号)规定,现批复你中心2020年预算。
一、 2020年度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15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90万元,公用经费15.96万元,专项经费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万元。
3.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支出计划/万元(含经营服务收支)。
4.其他资金安排的支出/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万元。
二、从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由市财政按部门实际收入进度核拨经费支出,部门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三、根据《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通知》(榕工联[2011]7号)要求,由财政核拨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教育系统)计提的工会经费在部门预算“公用支出”中单列,其中60%部分下达到单位,40%部分汇集下达到市总工会;其他预算单位(含教育系统)计提的工会经费,指标下达各单位,由单位按规定缴纳。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基本支出预算表
11.专项支出预算表
12.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征收预计表
1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征收预计表
14.政府采购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表
福州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9日
附件1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单位名称:福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51.86
|
一、人员经费
|
135.90
|
1、一般公共预算
|
151.86
|
1、人员支出
|
105.94
|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9.96
|
3、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
|
|
其中:离退休费
|
|
4、纳入预算管理的其它收入
|
|
二、公用支出
|
15.96
|
二、基金预算拨款
|
|
其中:离退休公务费
|
|
三、财政专户拨款
|
|
三、项目支出
|
|
四、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
|
|
|
五、单位结转结余资金
|
|
|
|
六、其他收入
|
|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51.86
|
支 出 总 计
|
15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