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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22-06-09 字体:【】【】【
 榕统〔2022〕36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福州市城镇

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2021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5051元,与2020年同比名义增长12.3%。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为108133元,同比名义增长12.1%。

特此通告。

 

 

福州市统计局

202268

 

 附注:

1.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统计范围: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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