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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的复函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20-06-10 字体:【】【】【
市城乡建设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的函》(榕建公用2020〕89号)已收悉。根据福州市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原则,经研究,同意制发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现反馈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确定为榕统制字〔2020〕1号。

二、报表表号

1、报表《福州市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1;

2、报表《福州市单位(机关)、学校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2;

3、报表《福州市医疗行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3。

4、报表《福州市酒店(洗浴、洗车、洗涤)行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4。

三、报表有效期

报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请在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名称、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限。布置下达时,请报我局综合处壹式三份。实施期间报表制度(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

 

 

 

 

福州市统计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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