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5年,福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线,以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把法治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本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5年市委常委会第173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并就防治统计造假等内容开展集中研讨。
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推动市、县两级党校将统计法知识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全年全市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培训21场次,覆盖学员1100余人次,全市党员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全系统警示教育。通过党组学习、警示教育会、诚信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红线。5月组织全系统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通报相关文件精神,让干部受教育、明底线。7月、8月两次召开研讨会,组织学习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政绩观。11月、12月分别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通报本地典型违法案例2起,切实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切实履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责任。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牵头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年度重点任务,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央及省统计法治重要文件精神,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全局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为后续刚性制度落实、专项整治开展筑牢责任基础。
严格抓好刚性制度执行落地。2025年3月,国家八部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各方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市统计局牵头梳理形成43项本地区落实举措并印发实施,积极推动市政府召开部署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职责,凝聚联防联控合力。
抓实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8月6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贯彻落实意见,8月7日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各级统计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巩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成效。
(三)着力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
完善法规制度配套衔接。以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福州统计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10月9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纳入2026年度立法计划予以废止。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以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为导向,健全执法队伍梯队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2025年全市新增统计执法人员12人。常态化开展法治业务培训,5月邀请省统计局法治专家围绕新修改《统计法》、统计督察重点任务、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执法程序规范等内容开展授课指导,夯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法治业务。全年统筹选派全市统计执法骨干57人次参与国家、省级督察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
提升执法精准度和规范性。落实中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运用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取企业清单的方式,组织开展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有效提升统计执法精准度。建立“执法+专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的联动作用,通过专业处室对数据质量进行失实风险隐患评估,提升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靶向性,全年对5个专业30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严肃办理统计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问题线索依规提请省统计局予以核查,把维护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作为统计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省局移送的案件材料,认真审核,补充取证,依法处理。2025年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8起,给予警告并罚款185万元。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未收到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四)提升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深化统计数据跨部门联合监管。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统计数据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部门统计数据联合审核工作,聚焦企业纳统、数据报送真实性等核心内容,依托部门共享信息重点核查企业存续状态、税务申报材料、规模真实性等,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问题,保障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政府决策、经济分析和社会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进一步夯实经济纳统主体质量。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对951家一套表调查单位省级样本名录库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并对29家进行退库;同时完成159家加抽市级样本数据质量核验,有效夯实了在库企业质量,充分发挥延伸核查验证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深化重点数据质量核查。全面落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2025年完成线上核查强审明细标记统计调查单位3490家次,通过统计云平台数据查询模板对历史不实数据改正企业统计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存在异常波动等数据质量风险较高的地区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累计实地核查统计调查单位(项目)151家(个)。
(五)积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融入统计中心工作,与执法监督工作协同推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统工作质效。加强经费保障,列支专项经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普法工作纳入统计法治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按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工作,认真按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积极构建多元普法格局。紧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省、市、县三级联动,统筹普法宣传资源,以法治游园会、学法打卡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创新形式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分层分类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构建全媒体普法矩阵,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增设普法专栏,推送内容20余条。参与制作“谁执法谁普法”第六季节目,解读权利义务、回应群众关切,节目观看量超11.5万人次,实现“普法+服务”双向赋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存在短板。部分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薄弱,数据上报主动性、及时性不足,报送口径不规范;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专业知识匮乏,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础薄弱、队伍不稳、管理体制不顺,影响防治统计造假成效。
二是新修改《统计法》运用不够深入。在新法框架下推进地方立法、完善配套文件不够扎实,运用新法解决统计工作深层次问题的力度不足,数据质量提升与高质量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三是法治宣传精准度不足。宣传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对企业负责人、统计从业人员等关键群体靶向宣传不够,内容多为条文解读,案例剖析和风险提示不足;宣传形式传统,新媒体运用不充分,难以调动市场主体学法积极性。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完善法规体系,强化制度支撑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修订进展,统筹做好全市统计领域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持续跟进《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废止相关工作,结合福州统计工作实际做好征求意见等工作,做好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和法规制度配套衔接,为后续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提供法规制度支撑。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数据质量
着力推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居)统计岗位人员,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和稳定机制,规范人员变动流程。持续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针对性,常态化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优化基层统计管理体制,加大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办公保障力度,推动统计信息化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破解基层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针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等不同群体,强化靶向宣传,重点增加案例剖析和风险提示,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法律六进”“送法入企”等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福州市统计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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