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24 16:09 浏览量:
 榕统〔2025〕7号                           签发人:杨航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福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法治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学习,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福州市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党纪学习教育,立足统计实际,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专题学习,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线,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贯通起来,特别是深学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7月份,邀请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局党员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是着力提升统计党员干部法治素养。用好学法平台资源,组织统计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各类法纪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能力素养,以学法内容和统计工作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推动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做到学懂弄通、深学笃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统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打下良好基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

(二)严依法,推进统计法治规范化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推动全市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聘请专职律师团队作为局法律顾问,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保障。

二是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和专业调查线索共享制度。积极探索“执法+专业”协同机制,统筹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的联动作用,专业处室对数据质量进行失实风险隐患评估,经审核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政策法规处启动执法检查,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充分利用执法监督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

三是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照《福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聚焦全市统计行政执法案卷执法主体合法性、适用法律正确性、文书应用规范性、卷内材料完备性等问题,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进”,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质量。

(三)夯基础,促依法治统质效提升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才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全年执法人员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5月份组织举办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基层基础;7月份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11人通过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资格;全年选派全市骨干3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级执法监督检查,在执法实践中磨砺能力、锤炼作风。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福建省统计局、福州市司法局要求,于2024年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行动,组织开展对马尾、连江的抽查工作,并配合省局对罗源、永泰开展抽查,梳理总结我市各县(市)区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纠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聚焦统计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四个大类十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于 12 月底前完成本地区统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的整改。

三是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5月份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业务培训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全市各级统计系统传达学习《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四川省、山东省、云南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情况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9月份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谁执法谁普法”专栏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守底线,统计法治工作创新局

一是持续压实防惩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统计监督融入监督体系,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对被巡察地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全年累计向市委巡察办提供34家次被巡查单位相关监督检查材料,以实际行动推动重点法治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年初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安排,于10月启动对闽侯县、永泰县“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将原来每年随机检查一个县(区)增加至两个县(区),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涉及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累计抽查调查单位110家,实现统计专业领域检查全覆盖。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利剑作用,对统计“双随机”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全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累计检查统计调查对象776家(次),立案15起。

(五)重宣传,营造依法统计好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福州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坚持在现场执法检查工作中落实嵌入式普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对统计执法的认知度,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获得群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党校将统计法纳入本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9月份新修改《统计法》公布后,第一时间发函商请市委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目前,新修改《统计法》已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案例教学。

三是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为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依托局门户网站、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在微信公众号增加统计法制宣传栏目,推送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全市统计干部职工参与“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征文活动,全市共向国家统计局投稿9篇。

四是依托重要节点抓实普法宣传。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编印专题宣传折页,深入开展“12·4”、“12·8”、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福州市统计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统计基层基础仍需夯实。部分调查对象存在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业务不熟悉、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业务水平仍需提升。

二是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设置不健全,报送的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一定程度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普法宣传效果还不够显现。当前的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虽较以往有所突破,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在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形式载体上创新不够。

三、2024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福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福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听取年度法治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法治工作,研究审议统计法治重要事项。积极推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新修改《统计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支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四、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福州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温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凝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识。按照统计普法计划和要求,持续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顺利施行。常态化推进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持续举办涵盖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的综合培训班,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各环节全方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三)持续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指导基层落实各项制度,统筹规划统计工作、科学配备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不断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统计专业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审核、评估等工作,对乡街、平台、“四上”企业等统计人员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提高统计员依法统计意识,指导跟进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市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福州市统计局

                          2025年2月14日

 

来源:统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