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统〔2020〕63号
2020年,福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福州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增强思想认识,加强统筹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福州市统计局始终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支部及时跟进学,掀起学习的高潮。坚决履行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内法规权威义务,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2020年我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累计15次,其中:8月20日邀请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江枝铃开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宣讲,9月14日邀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卢育兰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认真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和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筑牢防惩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积极为政府常务会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做好准备,推动全市学习全覆盖。9月份福州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再次组织深入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深学细化,强化依法统计意识。8月份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的领导参加统计系统综合素质培训会,对《选编》进行学习指导。8月、9月,福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2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
压实主体责任。福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形式研究法治工作,统一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统计全局工作。今年共召开6次党组会,对9项工作作出部署,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同时亲临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培训会作动员讲话。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业务工作中。
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形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局面。修订了《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构建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报告平台,建立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统计法治工作制度,每年对县(市)区统计机构法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做到以督促干、以考促改。
压实防惩责任体系。8月份印发了《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健全全流程质量控制,各专业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审核等制度,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
二、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福州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基本要求,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中的基础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统计宣传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在统计人员培训中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局,使统计法治精神真正融会到调查工作布置和统计业务培训中。二是紧紧抓住统计执法监督节点,认真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六进”活动。平时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多次持续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网络”,9月份在东部办公区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暨统计法进机关”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的认知。11月份在市委党校、长乐区委党校举办“统计法进党校”专题讲座。各专业在日常走访企业过程中,坚持做到“送法入企”,在向其讲解业务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宣传法律法规。在年报布置期间,各专业处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向基层统计员讲解《选编》等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
借助融媒体扩大受众面。充分利用微信、QQ等媒介,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利用统计开放日、“12.4”“12.8”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动系列宣传活动。今年12月8日统计法颁布37周年纪念日,在福州长乐区联合开展“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日福州统计微信直播活动。同时由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福州市司法局、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联合推出的大型全媒体直播系列节目《我执法我普法》以全程视频、音频,演播室和现场也同步网络直播互动访谈的形式向观众朋友、网友进行宣传,现场活动点击率高达5000多人次,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国家统计局网站、福建省统计局内外网站、“福建统计”、“福州统计”“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报导此次活动。今年9月20日,我局以“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市、区、街道三级联合举办“坚持依法普查,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活动,此次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为主题的活动,深入浅出地为广大市民普及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相关媒体及时报导。
三、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取得新进展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与内容合法合规。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中选择人选,聘请兼职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时,将向法律顾问征询法律意见作为必经流程。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走访调研。发挥统计服务小分队快速灵动调研指导作用,定期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企业、项目现场开展走访调研工作。针对业务薄弱县(市)区,由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助补齐统计机构队伍、企业统计规范化、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短板”。截至11月底,局领导累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182次,走访指导企业(项目)500余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减少培训次数,提高培训成效。利用统计系统干部素质培训班,开展人口普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协助各县(市)区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培训基层统计人员逾300人次。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强化沟通协调,畅通部门数据渠道,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联合工信、商务等部门赴企业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帮助企业熟悉统计制度,并与相关部门一同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健全完善数据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办法,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建立数据采集、审核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有效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每年制定信用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动作为,让制度落地生效。以案释法,主动曝光失信企业违法案例。强化信用承诺制建设,建立信用承诺事项清单。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体制机制,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适时调整人才库,优化统计执法队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案卷评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度,今年有4家违法企业在政府网站、统计局网站进行“双公示”。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刊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四、扎实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到依法普查,科学普查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2019年12月22日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今年年初市政府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2020年《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12个县(市)区、179个乡镇(街道、农场)、2718个村(居)委会、市属高校均相继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普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市人普办强化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市人普领导小组还分别于4月21日、11月12日、11月27日,召开各县(市)区及镇、村“七人普”登记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质量控制,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资料进行数据比对,通过普查平台大数据审核。组织专门力量,对登记数据内部逻辑、户籍人口漏报和错填、低龄人口漏报和错填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是否有漏登的户籍人口、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积极利用电力大数据辅助空户核查,确认是否有人居住。全力找齐补登遗漏的普查对象,核实修正错填的学历、识字情况等人口信息,确保普查登记信息全面准确、不重不漏。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严格依照普查方案和细则完成短表、长表登记和比对复查工作。市人普办持续宣传,教育和引导普查对象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坚持业务操作规范统一,坚持逐一上门登记和比对复核,严禁照抄部门行政记录,严禁不上门复核擅自修改普查数据。
强化宣传引导,提前预热造势。一是传统媒介风向指引。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人口普查宣传方案;开通了市“七人普”内网网站,成为全方位呈现福州市普查工作情况的网络窗口。同时通过《福州日报》等传统媒介传播方式,持续报道我市七人普工作进展,开设人口普查倒计时。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宣传栏开设普查宣传专栏、电子屏滚动宣传标语、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海报和易拉宝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对全市公众投放超900万条人普宣传短信,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二是新兴媒体亮点纷呈。借助“福州新闻网”、“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普查工作动态、解读人普知识、开展宣传互动等,实现了人普宣传向“掌上”和“指尖”的新拓展,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开展“出行穿榕”宣传。分别在10路等7条公交车线路的公交车车身、地铁1号线和2号线13个站台上刊登宣传画,播放宣传视频。
福州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还不够深入,特别是《选编》的学习,有的县(区)和部门还未达到全覆盖要求;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等。下一阶段,福州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查统计违法行为,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不断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福州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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