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福州市 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的复函
时间:2021-03-2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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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的函》(榕建公用〔2021〕29号)已收悉。根据福州市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原则,经研究,同意制发《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报表制度》,现反馈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确定为榕统制字〔2021〕X号。
二、报表表号
报表《福州市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1;《福州市单位(机关)、学校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2;《福州市医疗行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3;《福州市酒店(洗浴、洗车、洗涤)行业节约用水报表》表号确定为FZJS04。
三、报表有效期
报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请在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名称、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限。布置下达时,请报我局综合处壹式三份。实施期间报表制度(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
福州市统计局
2021年3月25日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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