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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统〔2020〕25号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福州市城镇
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2019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6100元,与2018年同比名义增长6.9%。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为88952元,同比名义增长6.9%。
特此通告。
福州市统计局
2020年5月25日
附注:
(1)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统计范围: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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