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时间:2014-01-09 15:05 浏览量: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福州市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报送。

专此函达

 

               福州市统计局

                 2014年1月9

 

 

 

 

 

 

 

 

 

 

 

 

福州市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要求,由福州市统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统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1号楼4层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162100,电子邮箱:fzt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不断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㈠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开会研究强调、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公开办)协调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办公室和计算中心组织配合,并从办公室和计算中心抽调2名兼职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越来越高,责任感越来越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㈡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同时,我局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的同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通过网站或到本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局公开办收到依申请件后按照《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单》的工作流程,由领导批示完后,交由相关处室办理,形成了局公开办牵头,各处室紧密配合,全局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同时我局还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做到制度、责任、任务、措施、监督五落实,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运转。

 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

为更好地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利用电脑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如在我局统计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市委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33月下旬在福州日报发布了2012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2013年,我局以“统计为您服务”为主题举办了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由统计知识有奖问答、数据展示及展板宣传三大模块组成,并设置统计产品赠阅区和统计系列产品展示区,让群众在积极参与问答和垂询中进一步了解统计知识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活动同时利用E时代特色,以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在互联网开通开放日专栏的创新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和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四是加强向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档统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五是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如在我局入口处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待费开支情况、电话费使用情况、汽油费、维修费等车辆使用费用情况、会议费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特别是加强了对考核、述职、任职、调查等需要重点公开、公示环节方面的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

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等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㈢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申请;二是出版发行统计出版物和资料,如《福州统计年鉴-2013年》;三是通过统计公报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如在《福州日报》上发布《201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是档案局查阅;五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统计月报、统计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21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受理,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据和专业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㈡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在申请的办理方面,已答复件数1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9件。

㈢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3年的依申请件中,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1件,主要涉及企业信息名录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原因是根据《统计法》第25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未实行收费,往年也没有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投诉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由于近年来统计任务逐年增加,统计指标日益繁多,除了正常开展的周期性普查和常年性专项调查外,还经常因各方面的需要临时新增其他统计调查任务,统计人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统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大,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统计制度和方法比较专业,咨询中也出现了对一些统计指标数据模糊认识的现象,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不同的单位区别较大,统计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但较难用“条”的计量单位来统计工作量。

㈡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升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深入推进。通过进一步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加强统计信息指标解读,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㈡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1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1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0

2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0

21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

2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9

2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来源:统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