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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普查已进入了清查的关键阶段,针对部分清查对象沟通协调难度大的难点,福州市经普办本着“统筹兼顾、扫清难点”的工作理念,于9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福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榕经普办[2008]19号),进一步明确了福州市辖区各单位在清查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公布了市级经普办及所辖县(市)区经普办的举报电话,打好依法清查牌,以严格规范普查员在清查工作中的行为,全力攻克清查入户难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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