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9月26日,福州市统计局抽选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台江区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取19家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检查对象,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5家、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2家,就上述单位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情况及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开展检查。
    二、数据核查有关情况
    (一)限额以上商贸业核查情况 
    4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025年1-6月商品销售额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
    3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2025年1-6月营业额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核查情况
    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5年1-6月营业收入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
    (三)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核查情况
    5家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2025年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
    (四)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核查情况
     2家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2025年上半年期末人数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2025年上半年工资总额统计数据,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
    三、存在问题
    (一)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统计原始资料的保存、统计工作的衔接存在漏洞。
    (二)个别统计调查对象之前月份数据有偏差但没有及时纠错导致误差逐月累积。
    (三)个别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指标的填报口径理解有误,尤其是与增值税、销项税关联的统计指标多存在漏报的现象。
    四、整改建议
    台江区统计局应以问题为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履行好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指标解释和填报指导工作,以开展实地核查为契机,对易错的统计口径、填报依据等内容进行现场指导,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数据误差,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认真开展数据核查,特别是对之前数据有偏差但没有及时纠错的企业应及时在最近的月报累计数中进行调整。三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敦促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对统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关注,保障统计工作有序衔接。
 
                                       福州市统计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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