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5 08:52 浏览量:
中共福州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福州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研究部署,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一事一策”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逐项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四是注重成果转化。立足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从点上抓具体看结果,又从面上抓制度夯基础,使整改成效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目前,已制定、修订制度16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巡察反馈以来,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谋划部署推进,严格督促检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分管领域整改督促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使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如期推进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学深悟透还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以来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18条具体贯彻意见,形成常态机制。2024年3月27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统计事业发展”为主题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以上率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统计现代化事业,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做好统计普查调查,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统计力量。

2)制定《福州市统计局工作规则》,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纳入《福州市统计局工作规则》予以明确。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会议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尤其是第139条关于“统计造假”处分的学习,共集中学习《条例》5次,并联合派驻纪检组召开学习心得座谈会1次。同时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党建基地参观学习、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等活动,强化党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学习质量,组织全局党员赴仓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次,各支部上专题党课研讨6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1份、学习计划5份,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1次,培训班1期,读书班1期,夯实党纪学习教育。

4)持续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与业务学习、党建、团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2024年以来,结合党建、团建、业务学习等已持续开展5期青年理论学习。

问题2:准统实还存在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5)强化数据审核,提升数据质量。各专业严格按照联网直报的时间规定、查询审核验收要求,做好即报即审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报表期内,实时监测数据上报情况,严格执行平台数据审核、标记功能,加强对重点指标查询,对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及时发放查询标记,针对各级查询标记,督促各级统计机构及时向企业核实并反馈核实情况。每月通过强制审核、每日标记、明细表查询对企业上报数据及时审核,确保数据质量。2023年1-12月商贸企业下发查询标记2420条次,能源标记4450条次,工业企业标记6362条次,投资项目标记1839条次,房地产开发项目标记1323条次,建筑业企业标记2040条次,下发服务业企业查询1172条次,劳动工资专业平台验收9750家,研发专业查询2759条;2024年以来下发商贸企业查询标记3495条次能源标记1013条次,工业企业标记835条次,投资项目标记289条次,房地产开发项目标记322条次,建筑业企业标记968条次,下发服务业企业查询1032条次,劳动工资专业平台验收16619家,研发专业查询775条。

6)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将“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各专业统计调查工作的贯通协作,凝聚提升数据质量工作合力,2024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工作措施》。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文件要求,提高事前、事中、事后核查的频次,采用线上核查、现场查看、凭证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从2023年“双随机”检查结果来看,罗源县为被抽中县区,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差错率(失实率)分别为1.18%、0.27%;能源消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差错率(失实率)2.08%;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差错率(失实率)分别为5.08%、2.3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差错率(失实率)1.5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差错率(失实率)0.09%;劳动工资统计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差错率(失实率)分别为0.75%、0.78%;研发统计单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差错率(失实率)0.14%。

问题3:依法治统还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7)持之以恒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将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努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在全省年度统计业务综合考评的排名。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在全省统计业务综合考评排名第二。

8)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开展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提升自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件数量。2024年1月将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纳入2024年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按照市委督察室相关工作要求,确定检查开展时间为2024年10月。根据《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2024年5月制定《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下一步将按照《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随机抽查的工作要求,确定我市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及随机抽查检查数,市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应不低于20%。并及时召开福州市统计局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会议,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的比例、选定抽查县(市、区)和对象及抽取的统计执法人员。同时细化检查内容和要求,形成《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按时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9)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依据《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评估内容,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于20245月制定《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统工作要点》,同时制定《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一是打造线上普法宣传阵地。落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在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增加统计法制宣传栏目,推送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2023年累计发布普法信息18条,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二是借助融媒体做好公益普法活动。运用《我执法我普法》节目平台,利用普法现场直播与直播间互动访谈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依托重要节点抓实普法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利用“线上+线下”普法渠道,市、区、镇三级联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10)开展统计治理专项行动,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累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31场次,参训人员3200余人;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累计教学24场次,实现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覆盖;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累计查询企业(项目)逾8万家次,发现有误并修订近4千家次。

11)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助推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4:推动应统尽统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2)深入推进企业纳统工作。一是抓年度纳统时点,提早指导县(市)区结合经普清查开展地毯式摸排工作,及时挖掘未入库的达规企业及“准四上”企业。二是联动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业务指导,跟踪培育“准四上”企业。三是强化上下联动,收集县(市)区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省统计局,答疑解惑,提升对基层材料审核工作的指导力度,让达规企业“及时发现、重点跟踪、顺利纳统”。2023年全年共升规纳统3307家,增量居全省第一,较去年同期增加690家,增长26.4%,增速也居全省第一,高于全省的-7.8%和泉州的3.2%,取得阶段性成效。

13)结合经济普查工作,全力推进清查及入库工作。积极汇报,争取市政府对升规纳统工作的支持。2023年11月2日吴贤德市长主持召开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五经普及全市“四上”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分送给县(市)区主要领导,同时列入专项督查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专题研究,全力推进清查及纳统入库工作,挖掘了达规企业1476家;并加强与部门沟通,通过与部门数据比对,2023年度全年梳理出1831家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名单,分县区、分专业反馈给县(市)区统计局及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清查工作重点核实摸底,及时指导县(市)区及部门,高效推进纳统工作,现1831家企业均已入库。

14)强化与部门的联系协作,结合清查工作比对市场监管局、编办、民政等部门数据,强化对县(市)区更新维护名录库的指导力度,2023年度名录工作在全省统计业务考评中位列第一。

问题5:统计分析服务还不够优。

整改进展情况:

15)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题研究。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推进新质生产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端精品专题分析。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从统计专业视角,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针对性、时效性的统计数据信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23年,我局牵头制定《福州市“经济领跑”专项行动考评办法》,并向市领导报送“经济领跑”相关呈阅件11篇。我局撰写的《福州市建筑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获吴贤德市长批示。2024年,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专题分析和重点调研题目的通知》,收集各处室、各县(市)区统计局调研课题选题意向20个,其中涉及新质生产力、民营经济、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有5个。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课题10篇。

16)强化统计分析监测。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按月、按季做好各专业领域分析和研判工作,并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析服务水平。2023年,共完成分析调研文章109篇,其中涉及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分析3篇;经济信息183篇,被市委市政府采用50篇,其中涉及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2篇。2024年以来,共完成经济信息85篇,经济分析69篇,呈阅件3篇。

17)树牢服务公众意识。2024年3月,完成2003年-2022年《福州统计年鉴》电子化文件及光盘载体制作并在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公布,增强统计资料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同时,2024年5月完成《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2023年福州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数说福州2023)》统计产品编印工作,数说福州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问题6:激活发展新动能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18)加强派生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围绕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基于国家、省统计局制定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开展民营企业统计调查,全面加强民营经济监测分析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印发的《福建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试行)》,开展民营经济增加核算工作,并研究制定《福州市季度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数据质量;2024年4月29日下发《关于做好五经普数字经济活动情况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并根据五经普的基础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测算等工作。同时在福州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转发经济普查数字经济相关知识的小课堂。

19)加强互联网零售监测分析。加强互联网零售指标审核,结合五经普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零售数据质量,持续加强互联网零售监测工作,2024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零售监测的通知》,提高互联网零售统计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零售额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指标分析工作,针对网络零售开展调查分析,2024年以来共撰写关于互联网零售的分析3篇、信息2篇。

3.针对履行统计工作职能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7:基础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

20)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制定并印发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规划的相关文件,2024年4月25日印发《福州市统计基层基础规划》,从依法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基层统计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抓好统计数据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对福州市统计基层基层提出了具体的规划,不断加强福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健全基层统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福州统计体系,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21)认真对照整改,2024年3月25日印发《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责任制〉的通知》,明晰各阶段的入退库审核责任,形成合力,全面提升了企业入退库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2024年1-8月新增调查单位审核通过率93.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1-8月变更信息调查单位审核通过率100%,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1-8月退出调查单位审核通过率9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

22)加强与职能部门、县(市)区统计局沟通联系,结合下乡调研、执法检查等契机,市县配合督促指导乡镇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等相关制度,全市上报统计报表的143个乡镇(街道)均已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等相关制度。

23)积极组织全局机关符合要求的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统筹选派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增加执法人员执法实践能力,提升全市统计执法水平。2024年筛选并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市业务骨干25名于7月15-17日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其中11名人员通过考试,通过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问题8: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24)增强省会排头兵意识,加强统计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2023年共开展培训7场,2024年以来共开展培训2场。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前谋划,高标准、严要求对照省统计局办公室下发的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细项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业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争取靠后的专业排名有所提升,力争更多专业排名进入全省前三。2023年业务排名前三的专业有8个,综合排名为全省第2,为4年来最好成绩。

25)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业务考评成果运用到年终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工作中。2023年,经济普查试点工作获福建省统计局书面表扬。

问题9:信息化建设存在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26)积极向省统计局、市大数据委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年度信息化建设预算经费落实到位,进行调查技术革新,增强数据采集监测分析手段。一是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基于信创的统计云及新联网直报等系统建设工作,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及技术培训,2024年8月由原一套表网上直报系统全面切换到该平台。二是为每个处室配备了统计工作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和PAD,统计专网配备下一代网络安全防火墙。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群及到基层调研等方式,摸清县级信息化工作需求,在联网直报系统管理、信创工作、统计数据和网络安全和普查数据处理方面进行指导并推动县级信息化建设工作。

27)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统计系统虚拟专用网络(VPN)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乡镇级接入统计专网远程办公需求,强化VPN整改到位,积极响应和搜集并向省统计局申请乡镇级VPN账号,切实完成账号实名制、用户双因子认证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申请VPN账号300个,同时通过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多次的沟通协调,为没有正式行政区划代码的福州高新区开通了统计专网,其所属的乡镇都开通VPN,接入统计专网,今后在VPN权限的申请和使用上,将在更精细化地摸清乡镇统计工作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省级申报。

问题10:对基层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8)根据县(市)区实际,细化对县(市)区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统一标准明确考评依据,指导县(市)区考评规范化,确保考评发挥监督作用。2024年3月28日下发最新的县(市)区考评细则《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县(市)区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一是完善指标体系,各处室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完善指标体系,建立权重分配机制,确保各项指标能够充分反映各县(市)区的工作情况。二是建立考评标准,修订和完善考核指标标准,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同时为指标调整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公开考评结果,及时反馈考核信息,让被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结果,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9)结合报表报送、当前重点工作等加强统计业务培训,通过下乡调研、参与县(市)区培训等,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农业、社科等专业队伍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专业培训,通过线下培训和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专业水平。2023年12月,于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业务及统计基础业务培训班上对各县(市)区及街镇统计人员进行了社科业务培训;2023年12月举办全市农村统计工作培训班,对涉农县(市)区统计局农村统计分管局领导、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2024年4月15-17日带领长乐区、连江县农村统计人员赴龙岩市长汀县参加全省农村统计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培训班,通过线上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专业水平。

30)加强对县(市)区统计局的指导,结合2024年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照司法机关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对现场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规范性的自查抽查,提升县(市)区统计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规范化水平。2024年1-5月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成立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强化自查抽查,梳理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梳理汇总各县(市)区统计执法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31)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1:意识形态工作仍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32)2024年2月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结合省委、市委要求和统计发展实际,周密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印发《中共福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重新充实202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做出阶段性学习安排,细化学习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巡听旁听每年至少安排1次,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和质量。加强干部在福建干部网络学习平台上学习情况的监督,指定专门人员担任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指导督促干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3)制定完善我局“一会一报”制度,在全局范围内印发学习《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论坛和研讨会等管理的通知》,落实外请专家身份背景、讲授内容“双审制”,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论坛和研讨会管理;严格“一会一报”的审查、批准制度、备案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法治讲座等主办处室提高责任意识,规范申报流程,防范舆情风险。

34)加强局办公室走廊宣传栏管理,经常检查更新,结合每月局效能检查,及时更新更换党建、统计文化、平安建设、文明单位、节能、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收集整理走廊宣传栏中有关“数海争锋”党建品牌、反腐倡廉、机关党建等内容材料,于2024年4月完成党建宣传栏更新工作。统计文化宣传栏内容(数说2023)于2024年5月完成更新。

35)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制度,规范对外宣传发布审核流程,加强意识形态、政策法规、信息保密等方面信息审批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督促政策政法处做好统计法治信息发布的签发工作,避免出现缺漏,2024年以来政策法规处发布信息4篇,均严格按照信息签发流程,无缺漏。

问题12:数据质量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36)加强源头统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除了自带的审核公式外,结合“一套表”中编写审核公式、导出数据人工进行审核,做到即报即审,确保统计数据逻辑合理、真实可靠。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强化对统计数据及重要报送环节的管理监控,各专业进一步修订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37)强化统全统准的基础数据支撑,认真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如实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数出有据。

38)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机制,减少数据质量风险隐患,2024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工作措施》。开展统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累计查询企业(项目)逾8万家次,发现有误并修订近4千家次。

问题13:数据安全管理还有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39)制定并完善《福州市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印发《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对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了详细规定。

40)加强对局防火墙、IPS、网络安全客户端和防病毒系统的监测,对未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和杀毒软件的电脑及时安装北信源网络安全客户端和微点杀毒软件,配置实名注册、加强U盘管控,禁止在内网电脑使用普通U盘,并对省统计局和市网安办通报的网络安全攻击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局防火墙、IPS使用的策略进行加固,按最小权限原则和白名单制度设置策略。

41)对一套表系统和局门户网站中僵尸帐号进行清理,防止被恶意利用,并将弱密码修改为强密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作风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问题1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42)形成GDP核算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形成新的县(市)区核算方案,拟定2024年福州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

43)与部门联动,建立准限上商贸企业动态库。要求县(市)区统计局将重点关注的商贸企业名单进行及时整理和上报,并定时更新变动准限上商贸企业名单。2024年3月26日下发《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准限上商贸企业动态库的通知》给各县(市)区,并持续开展准限上商贸企业动态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44)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办文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福州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对我局公文处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形成《福州市统计局公文处理办法》。

问题15:作推进效率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

45)加强局机关效能检查,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效能检查,及时督促督导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10月以来,局机关效能办开展效能检查10次,取得良好效果。

46)加强督察检查,完善网站管理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局网站相关板块、相关内容。截至2024年5月13日,相关内容均已按要求更新。

问题16:有的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

47)加强问卷调查的内容收集,在设置网上调查问卷时积极收集局各专业处室的热点、难点问题,使调查问卷的调查问题更实际、更贴近统计相关工作。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统计法内容设置了最新一期(2024年4月)的问卷调查内容。

48)加强问卷调查宣传,发动县(市)区统计局在指导企业以及联网直报时加强宣传,提高问卷调查知晓率,扩大群众参与率。2024年4月的问卷调查群众参与人数进一步提升,达到了101人。

49)将经济普查工作与公众评议面访工作相结合。到商圈、行政服务中心等人员较多且和统计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场所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共完成现场问卷620份,100%收回问卷;随机抽取企业经营者等对象进行电话访问,共完成电话问卷4770份,100%收回问卷;对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进行信访评议,共发出问卷4260份,收回有效问卷2060份,收回率48.4%。

50)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17: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51)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修订《福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卡使用规定,并重申公务卡使用规定,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开通使用公务卡。

52)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各项经费管理使用。

53)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流程、确保报销凭证完整。

54)截至目前,违规支出交通补贴费240元已全额退回;经与法律顾问、移动公司多次沟通,于2024年5月初向移动公司发函要求退回多支付的“七人普”短信宣传费2.16万元。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18:招标管理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55)不定期组织采购小组成员学习最新的招投标管理规定,熟悉招标采购流程和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6)修改完善《福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招投标过程管理,认真审核招投标相关文件材料,确保采购依法依规。

57)严格落实招投标资料管理工作,及时规范整理归档招投标相关文件材料。

58)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19: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9)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

60)严格规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机构、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1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针对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20: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存在随意性。

整改进展情况:

62)严格按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中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工作。

63)落实《中共福州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有关要求,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意见,上报局党组审议,确保认定程序合规合法。

64)遵循《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严格执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工作。认真落实“双公示”数据归集每周一清制度,对产生的“双公示”信息进行自查对比,每月月底统一向市公共信用平台上报自查台账,确保我局“双公示”不迟报、不漏报。2024年5月6日完成市信用办第19周抽查瞒报数据核实反馈。

65)2024年3月25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及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等流程。

问题21:招标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6)不定期组织采购小组成员学习办法及最新的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熟悉招标采购流程和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修改完善《福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招投标过程管理和监督,认真审核招标文件,按照规定组织开标、评标,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条件确定中标单位,确保采购依法依规。

67)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问题22:班子整体合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68)2024年3月2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入脑入心,提高班子成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和立足福州经济发展全局、共同谋划统计事业的能力。

69)2024年4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程序,会前认真制定会议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格审定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规范召开会议,会上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会后相关材料已收集整理归档,并按程序报送。

70)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均已开展交流谈话,加大班子间的交流力度,提高班子成员创新意识,激发班子内生动力,增强统计局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问题23: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71)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议事规则制度建设,完善《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统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党组会议制度相关内容,对涉及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征求纪检组意见建议,保证各重大事项全程民主科学决策、合法合规实施,规范会议材料准备,明确党组会议议题均需附所涉相关材料,并对会议材料的准备、审核、归档进行严格规定,全面实现党组会议内容有案可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切实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72)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24:党建引领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73)各专业处室党员业务骨干与挂钩县(市)区普查员结对指导帮助。采取线上“微信”“电话”、线下实地走访双向发力,对普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推动各项统计制度、工作流程规范化。扎实推进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包片分组指导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确定各业务处室党员业务骨干与挂钩县(市)区普查员结对指导。截至目前,各专业处室下基层调研次数136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次数月均逾千次。

74)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与共建社区不断深化合作扶贫帮困、文明创建等活动,在春节、拗九节等传统佳节,慰问共建社区台江区长汀社区、晋安区乐园社区等困难群众并发放慰问金4800元,志愿者服务达30余人次。

75)党建引领推动普查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2023年12月16日在晋安河游船码头举行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暨数海争锋号冠名首发仪式,在“西湖-白马河-东西河”游线推出“数海争锋号”龙舟游船,向市民、游客宣传普查知识,将品牌建设与业务融合开展,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引领作用。二是将党建工作融入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党员干部带头入户走访,面对面向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内容,推动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25:支部建设仍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76)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度。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做好会议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77)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及支部增补委员工作。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会议,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肃换届选举纪律。

78)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须经党组审核把关,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

问题26:党员队伍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79)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立足全局党员队伍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开展培训。2024年4月16日制定印发《2024年局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并督促指导党支部及党员干部加强学习。

80)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会场纪律,严格执行请假和会议签到制度,及时做好会议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督促党支部做到会前有方案,会后有照片、文字材料等佐证材料存档。如,2024年4月10日党总支及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会议、4月26日赴仓山区参观学习反腐倡廉教育基地、5月22日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等培训会都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3.针对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问题27: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81)每年定期召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全年干部队伍建设总目标,统筹考虑全局干部队伍现状和问题堵点,制定细化全年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为全年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锚定基点,避免出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交叉,个别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到点提拔的现象。2024年4月12日召开干部队伍建设专题会议,明确2024全年干部队伍建设总目标,形成《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问题28: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82)提前谋划,局党组定期开展对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的分析研判,局党组于4月12日召开干部队伍建设专题会,审议研究2024年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局领导职务和职级职数情况等,制定《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准确掌握职数底数,了解摸清干部提任晋升时点时限,重新梳理、严格把关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核,核实核准领导职数和职级职数使用情况,为下一步提任晋升作准备,将德才兼备、忠诚担当的统计干部合法合规选拔上来。

83)提升本领,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全面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在开展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发挥民主集中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规范汇总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对于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中票数不够集中的对象,由局党组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决定,避免发生工作能力不强、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干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2024年3月、6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

84)建立规范,在积极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文件学习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一套标准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全过程文件范本,并参照范本,严格做好干部提拔动议、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全流程”把控,避免出现公示不规范、纪实表记录信息不完整等程序性问题。2024年5月制定出一套标准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全过程文件范本,为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做足准备。

85)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29:日常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86)2024年2月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将《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补充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印发《福州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制作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流程,明确干部职工因私证照管理程序,持续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摸排和甄别工作,重新梳理完善证照管理台账,制定专人负责认真把关证照申领手续,跟踪借出证照使用情况,对未及时归还证照的进行督促提醒,确保证照不漏管、人员不失控。

87)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突出事业为上,树立鲜明导向,积极探索制定更加规范合理,符合实际的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科学设立考核指标,合理分配考核项目权重,避免出现领导评价权重过高的情况。2024年5月初步调整干部年度考核评分办法,将领导评价权重降低,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方案。    

88)加强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台账,开展全局档案核查工作,对现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梳理、鉴别、分类、排序、编目和装订成卷,对部分缺失档案进行补充、续订等,加强入档材料审核把关,对档案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材料进行整体梳理整改完善,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手续完备,推进干部档案建设更加条理化、系统化、规范化。目前已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台账》。

89)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0: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90)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4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9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将党风廉政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分中的组成要素,2023年提高党风廉政工作在干部年度100分制考核评分比重达10%以上,并将其作为党员干部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问题31: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92)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2024年4月30日局党组书记以《严守职业底线 坚持廉洁从政》为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

93)局党组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督促和考核。局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对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下企业下基层调研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截至2024年5月底,各局领导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相关工作20余次。

94)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4年4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问题32:廉政教育浮于表面。

整改进展情况:

95)2024年3月2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96)加大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背后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统计业务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并要求党员干部代表撰写观后感。

97)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2024年4月26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仓山区参观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问题33:风险防控不严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98)2024年4月组织开展各处室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指导党员干部合理评定风险等级。

99)正确区分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要岗位责任人的风险识别指导,正确区分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点的区别,避免二者相互混淆。

5.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4: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100)强化政治监督,发挥“探头”作用。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定位,聚焦班子核心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加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跟踪问效。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开展精准监督,督促局党组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局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分析会的形式,压紧压实局党组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统计业务、统计监督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101)拓展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结合统计部门职责权限,加强与福州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的日常沟通协作,通过会商沟通、座谈交流、情况通报、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统计局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并针对统计局重点工作计划,联合局机关业务处室开展“下沉式”监督,探索构建多层次监督模式,发挥监督合力,释放监督效应。针对福州市统计局“五经普”重点工作,以“室组”联动、“组组”联动、“组地”联动方式,深入普查一线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跟进了解“五经普”最新工作进展,监督助推“五经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接下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围绕市统计局重点工作,联合局机关业务处室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通过“下沉式”监督的方式,强化监督合力,释放监督效应。

102)坚持问题导向,消隐患堵漏洞。围绕统计工作特点和最新工作要求,督促局党组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廉政风险隐患清单,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动态完善统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主动约谈等方式深挖隐患漏洞,通过边发现问题、边强化教育、边堵塞漏洞的方式挖掘问题线索,构筑防控体系。主动约谈普查中心、政策法规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压紧压实“五经普”、统计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工作。结合统计部门职责权限,督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市统计局干部赴仓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福州市纪委监委编制的《颗粒归仓》《无处遁行》警示教育片。针对统计工作特点和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动态完善统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组织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开展学《条例》活动,让统计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将“统计造假”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重大意义,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程序上,不断消除风险隐患、堵塞漏洞。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35: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103)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认真学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纳入2024年4月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104)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述责述廉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提高述责述廉报告质量,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

105)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针对制度执行缺乏刚性的问题

问题36:局党组虽然针对问题建立了整改制度,但抓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一些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进展情况:

106)强化制度保障,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反弹回潮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台账,重新修订并印发《福州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制作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干部职工因私证照管理程序,实行清单式、模板化管理,持续推进干部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效能建设为抓手,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督导督查,用好问责武器,倒逼整改落实。组织效能检查,督查档案管理情况,确保在上一轮巡察中发现的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到位。

107)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检查方案,成立以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计划定期对各处室、普查中心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结果计入年度考核,与各项评优选先挂钩,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确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落地,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统计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切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我市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工作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以巡察整改推动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为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已出台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真正将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凝心聚力推动统计事业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16941;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座5层;电子邮箱:yfzt530@163.com。

 

 

中共福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1115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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