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开展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时间:2024-11-04 17:26 浏览量:

  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落实福建省统计执法监督关于印发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福州市统计局于10月下旬组成检查组分别对闽侯县、永泰县,合计112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提前谋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拟定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和要求,确保“双随机”检查量尺公正统一。采用“执法骨干主查+专业统计人员配合”的模式,组成六个检查组,分赴抽中的县区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派驻纪检组派员全程参与,对抽查及执法工作进行全流程督导。

 

  二、严格规范流程,公正文明执法 

  为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亮证执法并认真填写检查文书、检查笔录、核对统计台账,做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检查组重点对企业是否及时、真实、准确提供统计数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询问笔录,完整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三、聚焦执法成效,突出检查重点 

  检查组根据统计业务及现场检查实际情况,突出不同统计专业的检查重点,针对不同统计专业采用不同检查方式。农业农村统计专业赴村(居)现场,重点检查农村基础台账规范性工作;投资、工业、能耗、服务业、贸易领域统计重点比对核实项目相关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统计台账、合同等资料;劳动工资统计专业重点核实比对业主单位的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银行转账流水等支付凭证;研发企业重点核实研发项目立项书、研究开发总账等资料。 

 

  四、加强普法宣传,夯实统计基础 

  检查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完成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后对企业填报统计数据中容易混淆的指标进行细致指导,让统计对象真正了解指标的具体含义和取数方法,找出造成数据差错的原因,并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相关规定进行讲解宣传,引导企业守底线、知敬畏,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通过此次“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升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为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层基础。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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