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统〔2019〕14号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批复福州市统计局
普查中心2019年预算的通知
福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行(指)[2019]47号)规定,现批复你中心2019年预算。
一、2019年度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16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06万元,公用经费19.58万元,专项经费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万元。
3.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支出计划/万元(含经营服务收支)。
4.其他资金安排的支出/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万元。
二、从财政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相关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方式,执行中由市财政按部门实际收入进度核拨经费支出,部门未完成收入计划的,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三、根据《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通知》(榕工联[2011]7号)要求,由财政核拨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教育系统)计提的工会经费在部门预算“公用支出”中单列,其中60%部分下达到单位,40%部分汇集下达到市总工会;其他预算单位(含教育系统)计提的工会经费,指标下达各单位,由单位按规定缴纳。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11.基本支出预算表
12.专项支出预算表
13.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征收预计表
1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征收预计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表
福州市统计局
2019年1月29日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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