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万元,同比下降78.3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无出国经费支出。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2016年有安排一次彭应根同志于2016年9月下旬随省统计局组团赴香港执行“统计信息工作与统计服务”专题研修任务,2017年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78.86%,主要是:公车改革后,2017年我局公务车辆保持3部,公车运行费大幅度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来我市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批次、接待总人数4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7.58%,主要是:实际公务接待费增加0.19万元,因为基数低,所以增长比例高。
编制单位:福州市统计局 |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计 |
5.05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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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5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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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3 |
3、公务接待费 |
0.52 |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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