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32万元,同比下降26.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彭应根同志于2016年9月下旬随省统计局组团赴香港执行“统计信息工作与统计服务”专题研修任务。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5年我局无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1.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车改革封存6辆,机关局调拨给我局一辆,公车改革后实际留存3辆公务用车)。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1.60%,主要是:公车改革导致公务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广州统计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46。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4.07%,主要是:2016年接待批次、接待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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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福州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计 |
23.32 |
1. 因公出国(境)费 |
1.56 |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1.4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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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43 |
3. 公务接待费 |
0.33 |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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