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情况
时间:2017-09-30 16:38 浏览量: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32万元,同比下降26.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彭应根同志于2016年9月下旬随省统计局组团赴香港执行“统计信息工作与统计服务”专题研修任务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5年我局无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1.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公车改革封存6辆,机关局调拨给我局一辆,公车改革后实际留存3辆公务用车)。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1.60%,主要是:公车改革导致公务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广州统计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46。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4.07%,主要是:2016年接待批次、接待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编制单位:福州市统计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决算数

合计

23.32

1. 因公出国(境)费

1.56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43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43

3. 公务接待费

0.33

注:部分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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