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26-01-06 17:35
                                                福州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由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座5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162100,传真:0591-831620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福州市确定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发展目标30周年。福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年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共214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行政职权2条、统计法规2条、统计数据61条、人事信息8条、财政资金6条、其它信息13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一是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二是通过《福州统计月报》《福州统计年鉴》以及市政府网站“统计信息”专栏公开信息。三是通过举办线上统计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公开统计信息。四是通过“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五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集中采购等情况。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全年在福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民意征集4次,回应“12345”平台诉求14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受理的申请均已按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既符合政策规定,又保障数据安全。及时发现并整改错敏字、错误链接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准确、链接有效。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拟修订《福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福州市统计信息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目前设置有“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5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福州市统计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确保上网信息的数量质量,并对上报信息的内容、质量、时效作了具体要求,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通报。规范上网信息,对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以及资料提供的方式、格式及时间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要求信息提供者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未及时更新公交线路变动,给来访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造成不便。

2.改进情况。及时更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行车路线,确保今后出现线路变动做到实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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