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1 08:59 | 来源: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5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发〔2017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新要求,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工作作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明确我局统计工作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树立“用数字尊重社会”的良好单位形象。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相关处室负责] 

  (二)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点任务、重要政策的执行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相关处室负责] 

(三)管理公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办公室、综合处、政法处负责] 

(四)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内容。[相关处室负责] 

  (五)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结果的公开。公开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相关处室负责]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公开重要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强突发事件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相关处室负责,有关处室配合] 

  三、扩大政务参与 

  (一)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法规)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解读要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要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统筹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相关处室负责] 

  (二)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统计局官网等媒体网络,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综合处、政法处、普查中心负责]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引导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办公室、综合处负责] 

  (四)推进统计数据开放开发。协同数字办等有关部门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统计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综合处负责]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建设和管理,加强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强化与有关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及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普查中心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对群众诉求事项快速处置、快速回复。[相关处室负责]

  五、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综合处负责] 

  (二)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积极接受访谈,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综合处负责] 

  六、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4%(含察访核验扣分)。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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