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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回复意见 根据2016年9月20日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下发的《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的通知》(闽统办【2016】36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原开展统计登记的地区,应停止发放统计登记证,同时暂停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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