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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03年,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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