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的规范性,明确数据生产环节的工作要求,指导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工作有序合规开展,福州市统计局多管齐下,全力做好一季度商贸业限下样本单位规范工作:
一抓工作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局贸经司关于《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下发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严格遵循“同类替换”、保持样本量相对稳定、“数出有据”的样本调整原则,做好限下样本单位调整工作。
二抓限下样本单位调整工作。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梳理限下样本单位情况,指导退出和新增的限下样本单位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把好限下样本单位“调整”关:对于“关停、注吊销、搬迁(联系不到)”的退出样本单位,查看工商注销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对于新增样本单位,查看最近一个季度及上年同期的经营情况证明材料(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已顺利完成对库内21家限下样本单位的调整工作,做到“一出一进”,维持库内限下样本单位总量不变。
三抓新增限下样本单位报表填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深入了解本地样本村(居)限额以下单位发展情况,重点加强对新更换辅调员和新增入库限下样本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做好上报提醒和问题解答。同时,加强样本单位数据异常值和匹配性的审核,已顺利完成一季度限下报表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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