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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统计局“四个加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9-05-14 字体:【】【】【

   

    

  福州市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职能,通过“四个加强”提升对中小企业的统计服务,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统计业务培训。认真梳理统计制度填报要,结合以往报表易错易漏的问题,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小企业统计人员培训与指导 

  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服务。通过互联网、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解决填报中遇到的业务疑难和程序问题。为提升中小企业纳统的积极性,化繁为简,修订推广《工业企业申报纳入统计一套表材料清单》,以表格形式列出所需材料及规范要求,确保企业申报材料规范、齐全,提高企业审核通过率。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对中小企业报表“即报即审”强化表内审核和表间联审,对波动较大的数据、逻辑关系不匹配的数据及时查找问题,认真核实,提高数据质量 

  四、加强中小企业数据解读,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每年发布《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福州统计手册》、《福州统计年鉴》,公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每月定期编印《福州统计月报》,从企业景气、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企业盈利、用工等多角度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充分发挥统计“智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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