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准确的反映福州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福州市统计局积极推进年报方法改革,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各县(市)区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核算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突出“及时性”。及时召开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年报培训会议,对2016年GDP年报工作进行布置,组织各县(市)区专业人员培训,并开展业务指导,针对上年年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对各县(市、区)核算人员进行答疑解惑。
二、统一核算方法,突出“规范性”。结合年度改革修订的核算方法,规范数据采集、加工、上报和使用方法,做到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保证GDP核算年报工作的规范化。
三、协调专业部门,突出“一致性”。与局内各等相关专业和市财政局、国地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理顺基础数据来源渠道,夯实GDP核算年报数据基础,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四、加强数据审核,突出“严格性”。严格按照省统计局核算方案,本着年报与季报基本衔接、市级与县级基本衔接、核算与专业基本衔接的“三衔接”原则,确保各项数据变化符合逻辑,减小核算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