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28 10:43 | 来源:统计局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各界查阅、获取政府统计信息提供方便。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开会研究、强调、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公开办)协调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都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明确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同时,我局多措并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的同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通过网站或到本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局公开办收到依申请件后按照《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单》的工作流程,由领导批示完后,交由相关处室办理,形成了局公开办牵头,各处室紧密配合,全局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此外,我局还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做到制度、责任、任务、措施、监督五落实,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运转。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精神,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不断推动统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统计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通过统计外网审批平台运作,及时公开审批过程及结果,实现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二是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向社会公开我局的年度经费预决算和使用情况,认真做好规划计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统计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公开统计改革发展情况,公开社会关注的统计数据,并加以解读和引导;三是继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对统计违法事件进行曝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结合“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执法宣传活动,塑造良好的统计执法形象。

三、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为更好地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利用电脑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如在我局统计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市委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43月下旬在福州日报发布了2013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2014年,我局以“统计人统计梦”为主题举办了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在互联网开通开放日专栏的创新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四是加强向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档统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五是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如主动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待费开支情况、电话费使用情况、汽油费、维修费等车辆使用费用情况、会议费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特别是加强了对考核、述职、任职、调查等需要重点公开、公示环节方面的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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