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13-01-18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要求,由福州市统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统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祥坂路157号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50004,电话:0591-83316947,电子邮箱:fzt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福州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统计工作新发展,为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好统计信息服务

㈠ 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的重要抓手。2012年,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局各处室都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同时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和计算中心组织配合,并从办公室和计算中心抽调2名兼职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㈡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同时,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通过网站或到本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局公开办收到依申请件后按照《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单》的工作流程,由领导批示完后,交由相关处室办理,形成了局公开办牵头,各处室紧密配合,全局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同时我局还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做到制度、责任、任务、措施、监督五落实,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运转。

 创新服务模式,拓宽公开内容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在抓好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创新服务模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利用电脑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如在我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里专设一台触摸屏电脑以供查阅,电脑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二是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23月下旬在福州日报发布了2011年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2012年,我局以“统计和您在一起:改革创新的中国统计”为主题举办了第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编印了《主要统计指标解读》,并主动提供给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同时还通过统计知识咨询、数据展示、LED、触摸屏及展板宣传、以及利用短信平台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四是通过网站和公告栏提升统计服务本着政务公开服务为主的原则,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市委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通过公告栏,积极做好统计相关知识的宣传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及时公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公信力;五是加强向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档统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六是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如在我局入口处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待费开支情况、电话费使用情况、汽油费、维修费等车辆使用费用情况、会议费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特别是加强了对考核、述职、任职、调查等需要重点公开、公示环节方面的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流程,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等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㈢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申请;二是出版发行统计出版物和资料,如《福州统计年鉴-2012年》;三是通过统计公报不定期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如在《福州日报》上发布《201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是档案局查阅;五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统计月报、统计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11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受理,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据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三个方面。

㈡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在申请的办理方面,已答复件数3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3件。

㈢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2年的依申请件中,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未实行收费,往年也没有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投诉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统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大,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统计制度和方法比较专业,咨询中也出现了对一些统计指标数据模糊认识的现象,这也反映出我们在统计信息公开的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理顺、规范;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不同的单位区别较大,统计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但较难用“条”的计量单位来统计工作量。

㈡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升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提高;二是深化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同时积极做好统计指标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事业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㈡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1

1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1

17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1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11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1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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