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2-0100-2013-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13-07-04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统办〔2013〕18号
- 发布日期:2013-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榕统办〔2013〕18号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计“六五”普法中期
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闽统办〔2013〕35号)的要求,为做好全面迎检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按检查标准认真收集本单位2011-2013年度有关迎检档案材料(包括相关文件、图片、影像资料等)。各县(市)区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统计“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报送到福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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