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2-0100-2008-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08-04-10
- 标 题: 《统计登记证》申办、变更、撤消、年检办事指南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2008-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统计登记证》申办、变更、撤消、年检办事指南
各位先生、女士:你们好!
欢迎您来统计局窗口办事,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如下服务:
一、申办单位、组织、个体户《统计登记证》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福建省统计调查单位登记表》(办证窗口领取),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党政机关提供”党政机构‘三定’规定批复件”及复印件;
3、提供单位法定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1、办理时间:上午8:10~11:50
下午2:30~5:20
3:10~5:50(夏令)
2、随到随办: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即刻办结。
(三)领证:资料齐全有效,即刻领证。
二、《统计登记证》变更
变更范围: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法人代表变更
单位地址变更
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单位经济类型变更
单位隶属关系变更
单位行业代码变更
(一)申报材料
1、提供原《统计登记证》;
2、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二)办理时限:与申办《统计登记证》一致。
(三)领证:与申办《统计登记证》一致。
三、撤消
(一)申报材料:
1、提供单位撤消证明;
2、提供原《统计登记证》。
(二)办理时限:同申办《统计登记证》一致。
(三)窗口收件后即时开具注消证明。
四、统计登记单位年检
(一)年检时间:每年5月4日~5月31日。
(二)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可见当年年检表) :
1、填写《福建省统计200 年度年检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统计登记证》;
3、统计台帐;
4、本单位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本单位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根据统计任务的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三)年检的办理:
将填写好的《福建省统计200 年度年检表》连同年检须提交的材料一并送年检处检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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