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2-0100-2002-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02-03-06
  • 标    题: 福州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02-03-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来源:福州市统计局 时间:2002-03-06 00:00
二、 内 设 机 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1、负责机关文秘、行政、财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2、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工作。3、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4、负责党群工作。5、统一管理由省和市拨款的统计系统的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费。6、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及全市统计系统的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1、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审核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2、拟订地方统计法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3、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以及组织全市统计干部的统计法业务培训。4、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及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5、负责组织管理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工作。6、负责本市各单位统计年审工作。

(三)工业交通统计处

1、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能源和原材料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2、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3、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四)农村统计处

1、组织实施农村(含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2、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3、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1、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2、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3、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六)贸易外经统计处

1、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对外经济、旅游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以及港、澳、台和国外统计资料。2、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3、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4、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七)人口统计处(社会与科技统计处)

1、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和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2、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3、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八)综合统计处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2、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调节咨询建议。3、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市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4、编制经济循环帐户。5、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有关综合平衡统计数据。6、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7、进行统计分析研究。8、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验证。9、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10、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11、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审核市级统计项目,审核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市统计报表。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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