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2-0500-2020-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0-07-08
- 标 题: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下达各县(市)区2020年中央财政统计经费预算安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统〔2020〕33号
- 发布日期:2020-07-13
- 有 效 性: 有效
榕统〔2020〕33号
福州市统计局关于下达各县(市)区
2020年中央财政统计经费预算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批复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的通知》(闽统〔2020〕26号)精神,经研究,核定各县(市)区2020年中央财政统计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结合上年度结转和本年度其他收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科学管理,强化监督,妥善安排好2020年预算,确保本单位承担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并将《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统字〔2020〕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统计局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表
2.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
金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统计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福州市统计局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表 单位:元 |
|||||||||
序号 |
地区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2010502) |
普查及大型调查项目(2010507)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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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业务费 |
小计 |
人口普查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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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项目 |
“四下”企业调查经费 |
劳动工资调查 |
基本单位名录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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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局本级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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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00 |
20000 |
381800 |
|
|
381800 |
2 |
鼓楼区 |
|
|
15000 |
|
15000 |
|
|
15000 |
3 |
台江区 |
|
16000 |
10000 |
|
26000 |
|
|
26000 |
4 |
仓山区 |
121000 |
13090 |
50000 |
|
184090 |
|
|
184090 |
5 |
晋安区 |
10000 |
25500 |
10000 |
|
45500 |
|
|
45500 |
6 |
马尾区 |
10000 |
3400 |
5000 |
|
18400 |
|
|
18400 |
7 |
长乐区 |
|
20000 |
|
|
20000 |
|
|
20000 |
8 |
福清市 |
10000 |
4510 |
10000 |
|
24510 |
|
|
24510 |
9 |
闽侯县 |
60000 |
45200 |
15000 |
|
120200 |
|
|
120200 |
10 |
连江县 |
30000 |
21000 |
|
|
51000 |
|
|
51000 |
11 |
罗源县 |
20000 |
2000 |
|
|
22000 |
|
|
22000 |
12 |
闽清县 |
50000 |
7200 |
10000 |
|
67200 |
|
|
67200 |
13 |
永泰县 |
20000 |
5000 |
|
|
25000 |
40000 |
40000 |
65000 |
14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200000 |
13700 |
20000 |
|
233700 |
|
|
233700 |
15 |
合计 |
831000 |
176600 |
206800 |
20000 |
1234400 |
40000 |
40000 |
1274400 |
说明:1.“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补贴经费如有不足,差额部分从经常性项目经费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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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单位名录库用于我局网站网络费用相关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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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泰县的人口普查经费4万元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费21.37万元由省局直接指定 发放。 |
附件2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
国统字〔202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有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中国生产力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规模,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部门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
近年来,各级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对于年中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偏大,结转结余资金预计不准的单位,直接压减下年度整体预算;对于多年未能消化的结余资金,要求全部清理上缴财政。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重预算、轻执行”的陈旧观念,把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定期盘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各类资金统筹能力,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控不必要不正常的资金结转结余,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在统计改革发展中发挥最大效用。
二、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调剂
各单位务必牢固树立“年度预算”“综合预算”观念,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奠定坚实基础。申请预算时,尤其是基建类、修缮类等项目,要认真调研、据实测算,不得虚报高报;安排预算时,要综合考虑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资金规模,统筹考虑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编制预算时,要充分依据实际支出方向细化经济分类,提高预算源头质量。力争逐步实现“当年收入、当年支出”,所有年度预算资金除确有特殊原因需结转至下一年继续使用外,均应在当年使用完毕。
各单位务必强化预算“硬约束”意识,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确有因不可预期原因导致当年年底前难以执行的当年预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申请调剂或交回,由财务司申请统筹调剂至其他有需要的单位或上缴财政。
三、规范预算执行,提高执行效率
各单位务必切实履行预算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制定年度预算执行规划,建立预算执行动态跟踪与统计分析制度,全力抓好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对于环节多、周期长的重点项目,要提前谋划、及时部署,精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资金到位后项目及时启动,提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于不同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认真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消化不必要的、不正常的结转结余资金存量。对于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消化力度。对于因特殊原因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尤其是一次性项目、周期性普查项目、基建类项目等,要切实加快项目推进及合同执行,年末不得继续结转。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落实
各单位领导及财务机构人员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研究本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结转结余资金偏大的项目及其产生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预算执行缓慢、结转资金规模偏大、交回资金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督促、提醒、通报制度,采取严格的扣减惩罚措施,切实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时点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和年度考核的挂钩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情况通报,并将其列为财务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于因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虚编高报预算等原因导致执行进度缓慢,资金出现不必要、不正常结转导致收回的,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规模大、消化慢的,以及没有合理原因申请预算调剂的单位,将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按一定比例压减相关单位整体预算规模。
国家统计局
2020年6月18日
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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